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9 0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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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石教〔2017〕172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全面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推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

石教〔2017〕172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全面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推进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教基一〔2009〕12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3〕25号)等文件要求,促进城乡教育均衡,提升全市班主任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石家庄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将《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

2.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

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实施方案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是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领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为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班主任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石家庄市班主任工作的特色品牌,经研究决定建立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优化班主任人才结构,建立健全骨干班主任队伍培训、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引领、示范、辐射和孵化功能,不断提升全市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提高班级综合管理能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心理健康、业务精湛的优秀班主任队伍,为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创建目标。根据班主任专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功能,培养一支在建班育人中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中青年骨干班主任队伍;总结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新时期班级建设的实践经验及理论成果;探索一个符合班主任成长规律、适应石家庄教育改革发展的班主任培养机制。

(二)创建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教育现状制定县(市)区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方案与实施计划。按照县(市)区年度发展3-5个工作室,有条件的直属学校年度发展1个工作室的目标,积极创建县(区)级名班主任工作室,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每年度从中遴选命名20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

三、基本功能

(一)培养功能。工作室要把人才培养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依托专家力量,综合利用各类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研修活动,促进每个成员的专业发展,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二)研究功能。工作室要围绕我市当前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破解对策,提升成员的反思和创新能力,形成研究成果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工作室要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提交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为全市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献计献策。

(三)引领功能。工作室要承担市级班主任的培训和指导任务,注重向其他学校、区域发挥辐射引领作用,通过观摩会、现场会、论坛、专题讲座、微信平台、网络博客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班主任工作优秀经验,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管理设置

(一)人员构成。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有1名带头人、10名以内成员(本校成员不超过工作室总人数的20%)组成。市级由市教育局组织遴选、审核和授牌。

(二)管理办法。每期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实行市、区(或直属学校)两级共建。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负责总体协调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考核和奖惩;工作室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过程管理,按照面向全市、服务学校、协同发展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招收成员,定期开展工作;工作室所在学校指派一名校领导具体管理,协助完成任务要求;带头人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骨干教师、名师评选,优秀成员所带班级优先推荐参评石家庄市优秀班集体。

五、入选条件

(一)带头人入选范围和条件

1.各级各类学校在岗班主任、从事班主任管理工作、教研人员。具备9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中学教师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特别优秀的班主任,职称要求可酌情放宽);

2.忠诚于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获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奖项,所带的班级获市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3.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主持国家、省、市以上德育或班主任工作的课题研究或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

4.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具备带教和指导青年教师的经验。

(二)成员入选范围和条件

1.在岗班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2.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3.近5年来获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奖项,所带班级获区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参与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六、主要职责

(一)工作室带头人职责。带头人是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室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以及配套的培训研讨等计划。

2.组建团队。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支持下,可突破地域局限招收成员,形成一个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互补、团结协作的团队,并指导成员制定个性化发展规划。

3.制度管理。制定并完善工作室的各项制度,为成员建立发展档案,定期对其考勤、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工作室档案,注重资料积累,定期向管理办公室汇报运行情况;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4.日常运行。指导确立重点研究课题,围绕研究任务与内容,组织并带领成员深入学习、讨论研究等,指导成员总结和反思,形成论文、书籍、课程、资源包等成果,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工作室的特色与风格。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跨工作室、跨区域的交流活动,通过博客、微信、论文集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经验和成果。

(二)工作室成员职责。成员是工作室建设的主体,承担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等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工作室建设和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并完成个人规划和目标,每学期末总结并在所属学校做现场汇报,进行二次培训,带动学校班主任共同提高。

2.遵守工作室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工作室的学习、科研、展示、整理档案、书写总结等各项活动,完成带头人所分配的任务和作业,与其他成员团结合作,为工作室整体发展贡献力量。

七、考核评价

工作室在每学期开始前提交一次工作计划,运行满半年后提交总结和过程性材料。工作室运行满两年,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评,围绕工作室的自身建设、在培训指导成员成长方面的业绩、在班主任工作课题研究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通过查看原始资料、听取工作室汇报、考评成员发展成绩、访谈学校意见、召开现场观摩会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室予以表彰,“不合格”将撤销工作室建制。

工作室满期后如需延期,必须考核为“优秀”等级,并符合相关条件,按相关程序再申报。对因岗位变动等不能继续担任带头人和成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县(市)区教育局签署意见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批后,可退出工作室,并按有关程序另行选拔。

八、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名班主任工作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由其所在学校提供办公用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可提供投影仪、照相机、电子白板等设备,并配置一定的专业书籍资料。

(二)制度保障。工作室的岗位职责纳入班主任工作管理。为保证带头人履行好职责,带头人所在学校须为其适当减少一般性的日常工作。工作室所有人员所在学校要做到平均每周给予半天时间用于处理工作室业务,具体时间由带头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掌控。

(三)经费保障。工作室由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三级共建,市教育局对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县(市)区教育局和工作室所在学校也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推选办法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创建工作,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长安、新华、桥西、裕华各2个;其他县市区和直属学校各1个)。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市教育局415室,电子版发至sjzmbzr@163.com。

(二)市教育局成立专家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考评,评审结果公示一周通过后,正式命名石家庄市名班主任工作室,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刘革林 黄 琦 86033067



注:通知原件及附件请到“jiaoyuchu”FTP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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