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2013-08-21 15:37:16
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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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招委普201133号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平、规范、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

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冀招委普<2011>33号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平、规范、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办学类型、专业测试科目及要求、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应在2011年12月25日之前将招生简章报我省备案。

二、专业测试形式和类别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

1. 联考。我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⑴美术类。测试科目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满分300分。考生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美术类专业联考所涉及的专业名称见附件2。

其中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音乐类。测试内容为专项测试(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150分)、乐理测试(15分)、音乐素质测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满分为200分。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音乐类专业联考所涉及的专业名称见附件2。

⑶舞蹈类。测试内容为专项测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和节奏测试(20分),满分为200分。考生报考对舞蹈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考。舞蹈类专业联考所涉及的专业名称见附件2。

以上⑴至⑶所包含的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 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考。其中我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专业联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对于我省联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须在2011年12月15日前报我省,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专业测试安排

⒈ 我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测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测试2012年1月份进行。

具体要求见“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1>33号)doc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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