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分三批录取 先录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

2013-08-15 1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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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昨日《石家庄市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共分三批。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分数并列,则并列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昨日《石家庄市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共分三批。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分数并列,则并列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分三批进行

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二批为:师大附中、五中、十五中、二十四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元氏师范高中部。

每批设二个公助生志愿、一个择校生志愿、一个分校生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结束后录取分配生。

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用单独填报,其公助生第一志愿被视为分配生志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均招收分配生。录取办法为:待该批所有学校的公助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志愿且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分配生录取。

录取按照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会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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